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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措施》和《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措施》和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措施》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现将《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措施》和《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8日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措施

 

为推进实施《“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加快推进学院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内安委〔2022〕9号)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聚焦学院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以推进学院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为主线,集中力量开展关键任务攻坚,推动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健全领导指挥体制。学院成立应急管理领导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指挥架构设置、职能关系,积极服从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党政办公室负责)

2.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合理划分应急管理管辖权限,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督。加强装备、信息化、行政监督人员培训等能力建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监察审计处、组织人事处负责)

3.优化应急协同机制。强化各牵头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完善相关机制。(党政办公室负责)

4.压实应急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相关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党政办公室、各部门负责)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5.注重风险源头防范管控。做好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建设规划管控,强化教学设施建设质量,落实建设规范,严守安全底线。(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实验实训处、各系)

6.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深化学院消防、校车、实验室、食堂、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水电暖、特种设备等领域专项整治。(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实训处负责)

7.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改善校园防灾基础条件,落实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标准,加强校园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开展消防示范校建设,提高校园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水平。继续实施校园危房监测改造和校舍抗震加固与改造。(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

(三)强化灾害应对准备

8.强化应急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地各校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宣传培训,加强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预案支撑保障,强化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与评估。(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负责)

9.强化应急物资准备。优化应急物资管理,积极组织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后勤管理处负责)

(四)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10.完善领导干部培训机制。将应急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必修内容。畅通学院应急管理干部培养与使用体系。(组织人事处负责)

11.强化信息支撑保障。完善数字应急管理体系,依托“互联网+教育”平台,开展平安校园数字化建设。(保卫处、实验实训处负责)

(五)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12.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完善学院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持续推动各部门落实管理责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网格员。(各部门负责)

13.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落实教育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自治区《实施方案》,推动安全宣传进学校。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实施应急科普教育建设工程,普及安全和应急知识。(党群工作处、教务处、保卫处、团委、各系部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年1月—2月)。学院制定实施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计划。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3月—2025年8月)。各部门大力推进重点任务和相关项目,全面提升学院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校园稳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9月—12月)。对学院“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学院组织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积极推广先进案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为主的总体要求,根据任务分工统筹制定各年度实施计划,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全面实现。

(二)加强协调衔接。各部门要坚持“一盘棋”思想,强化与相关任务实施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相关项目建设,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动态评估机制,按季调度,及时跟踪实施情况。2023年和2024年底组织中期评估,2025年底组织终期考核。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

“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措施

 

为推进实施《“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推进学院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方案》(内安委办〔2022〕105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教育厅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自治区“五大任务”战略定位,聚焦学院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集中力量开展关键任务攻坚,推动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安全稳定,为学院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织密风险防控责任网络

1.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健全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学院配备兼职网格员,建立完善应急网格化系统,实现对隐患风险的动态监管。(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

2.压实安全领导责任。持续推动校园安全主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落实校园安全监管责任,制定校园安全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完善学院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机制。(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

3.严肃目标责任考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体系。建立安全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出现安全事故被“一票否决”的部门,取消部门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资格,严格按照问责类型确定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组织人事处和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二)强化依法治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4.健全法规规章体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校园安全条例》立法工作的推进,推动学院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实验实训处和保卫处负责)

5.提升行政监管能力。完善行政监管人员实操实训条件,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加强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负责)

(三)强化重大风险管控,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

6.优化校园安全格局。加强与教学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将公共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安全设施等纳入学院整体建设规划,加强校园建筑、道路交通、水电暖设施等的安全风险管控。(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负责)

7.精准排查治理隐患。持续深化实验室、消防、校车和特种设备等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学院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国产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做法。(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实验实训处负责)

(四)加强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8.夯实校园应急基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动学院履行应急预案编制职责。加强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预案支撑保障,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建立健全校园应急演练制度,加强应急演练的标准化组织与实施。制订并落实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常态化应急演练。(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负责)

(五)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健全完善基础保障体系

9.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加快应急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养与使用体系。(组织人事处负责)

10.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加强平安校园数字化建设,实现分级分类、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和及时预警。(保卫处、实验实训处负责)

(六)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打造校园安全生产共同体

11.提高师生安全素质。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和科普教育,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宣教活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提高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保卫处、党群工作处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年1月—2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方案》(内安委〔2022〕105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措施。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3月—2025年8月)。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和相关项目,全面提升学院安全生产治理和能力水平,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事故,全力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9月—12月)。结合本实施措施对“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组织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积极推广先进案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为主的总体要求,根据任务分工统筹制定实施计划,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重点任务全面实现。各部门实施计划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衔接。各部门要坚持“一盘棋”思想,强化与相关任务实施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动态评估机制,按季调度,及时跟踪实施情况。2023年和2024年底组织中期评估,2025年底组织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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