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学籍预警制度实施办法
(2013年5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强化和改进学生学籍管理,改“事后处理型”管理为“事前事中预防型”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合力教育的功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学籍预警制度的含义
学籍预警是对学习成绩没有达到基本要求,并且累计不及格门数较多的学生及时提醒,并告知学生家长。通过学院、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籍预警的对象
因学习成绩没有达到基本要求,接近退学的全日制高职学生。
第三条 学籍预警的等级及对应条件
学籍预警分为一般预警和退学预警两个等级。
各等级学籍预警的对应条件:
(一)一般预警
一学期有4门课程在学期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二)退学预警
1.因休学、留级、保留入学资格等原因在校学习时间将达到5年,未完成学业者;
2.经学期补考、申请补考后,一学年所学课程累计6门不合格者;
3.所学课程累计12门不及格者。
第四条 实施学籍预警的程序
1.确定名单
每学期的学期补考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出预警学生名单,由所属系(部)审核,最终确定预警学生名单。
2.书面通知
对每学期进入一般预警和退学预警范围的学生,由教务处向预警学生所属系(部)下达一式四份的《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学籍预警通知书》(见附表1),由各系(部)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同时需要填写《与受预警学生家长沟通记录表》(见附表2)。
3.预警谈话
对于受到学籍预警的学生,所属系(部)要根据学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增强学习主动性,制定学习计划书。所有谈话必须有详细的谈话记录,填写《与受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见附表3)。
4.制定学习计划
在进行预警谈话的基础上,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制定学习补考计划。对于退学预警的学生,还应写出书面《学习承诺书》,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学习成绩基本要求。各系(部)负责建立每个学籍预警学生档案,做好动态跟踪管理工作。
5、跟踪落实
从下达《学籍预警通知书》起,各系(部)对预警学生进行针对性考勤,并做好记录。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填写《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籍预警落实情况登记表》(见附表4)。
第五条 学生因休学、留级、转专业等原因,学籍发生变更的,相关系(部)、班级要注意做好交接工作,以保证受预警学生工作的连续性。
第六条 教务处要与各系(部)及学生工作处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第七条 每个学籍预警学生档案由各系(部)认真妥善保管至学生毕业,学籍预警材料不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第八条 本条例中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