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征集“亮丽内蒙古”重点图书出版工程优秀选题》通知下发,具体事项如下:
一、遴选标准
1.获得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项目,结项验收等级为良好以上的优秀项目成果,纳入资助出版范围;
2.中国出版政府奖(含提名奖)、“五个一工程奖”历届获奖作品的蒙古文翻译作品,纳入资助出版范围;
3.由自治区名家编撰的思政类、科技类、法律类、少儿类等普及读物,纳入资助出版范围;
4.反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方面的主题出版作品,纳入资助出版范围;
5.推荐选题的书稿完成进度达到80%以上的入库作品,优先纳入2022年资助出版范围。
二、有关要求
1.所有推荐选题经专家评审纳入资助出版范围的,均由自治区具备相应资质的出版单位承担出版任务。
2.请按要求填写附件2《“亮丽内蒙古”出版工程选题征集表(2022 年度)》,于12月13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科研产业处A407、电子版发至邮箱kycyjkyb@163.com。
选题征集具体工作事项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