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巩固和发扬学院多年来已取得的《劳动教育》课成果,更充分地发挥《劳动教育》课的综合育人作用,特制订学院《劳动教育》课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把握育人导向,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劳动教育》课围绕全面发展,致力于学生在劳动实践中接受教育,在教育中进行劳动;围绕专业核心素养、专业核心能力、关键劳动技能,单独设课与渗透教学结合,完善人才评价模式;突出综合素质培养,确保学生涵养积极的劳动观念,强化劳动体验,珍惜劳动成果,具备必备的劳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紧跟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与时俱进更新知识、升级技术,熟悉新工艺、掌握新工具。
二、基本原则
进一步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充实劳动教育内容,实施劳动教育课程,强化课程考核,促进劳动教育及其活动落到实处。
三、适用范围
全日制三年制、五年制高职在校生。
四、课程设置
1. 在劳动教育的课程设置上,学院坚持以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四性”为核心,形成完善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劳动教育》公共必修课,以理论教学、劳动实践、专业实习实训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将劳动教育全面融入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在公共基础课中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教育;专业理论课在进行职业劳动知识教学的同时,注重培养“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吃苦耐劳、团结合作、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在实习实训课和顶岗实习中让学生体验真实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帮助学生认识劳动创造价值,享受劳动乐趣,树立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观念。
2.《劳动教育》课具体分为理论教育和劳动实践两部分,总学时为36学时,2学分。其中理论教育为10学时,劳动实践为26学时,通过校内一周劳动实践活动集中实施,三年制高职各专业集中安排1周劳动实践活动,五年制高职各专业分别在前3年和后2年各安排1周劳动实践活动。
3.各专业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每门实习实训课的劳动理论教育不少于2学时,并在实习实训课程标准中不断完善劳动教育内容和考核机制,在实践性教学组织中不断创新教育手段和方法。
五、教学内容及教学组织方式
1.教育内容上,要弘扬“三个精神”,即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劳动知识、劳动安全、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学习劳动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通过教育,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劳动观念,引导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珍惜劳动成果,自觉遵守劳动安全法规。
2.任课教师每学期制定《劳动教育》教学计划,拟定教学目标,规划劳动任务等。(《<劳动教育>教学计划表》见附1)根据教学任务和计划安排,落实课程内容。
3.理论教育采用在线教学形式,任课教师要及时辅导和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并按时参加考试。
4.劳动实践内容由学院各部门指导学生结合校园生活和社会服务组织开展劳动实践,如校园环境卫生清洁、校内外公益劳动、服务学院大型活动(迎接新生活动、校园招聘会、校内学术会议、校内展览会、运动会、校内植树绿化、公共设施维护、校内救灾)等;也可用智力帮助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区等完成产生价值的活动或项目,如:分析、统计、调研、设计、决策、组织、运筹等。在劳动实践活动开展前,任课教师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明确劳动纪律及安全措施,科学严谨组织劳动实践活动,充分考虑学生的性别特点和个体差异,妥善分工、认真考勤、及时评定学生成绩。学生要按照教学要求积极参加劳动实践,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劳动任务。
5.每学期课程教学结束,任课教师要对整个学期《劳动教育》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劳动教育》教学总结表”,分享交流教学心得,对学校完善《劳动教育》课提出意见建议。(《<劳动教育>教学总结表》见附件2)
六、课程考核
1.《劳动教育》课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5级评定。100-90为优秀,89-80良好,79-70为中,69-60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理论教育部分占总成绩的40%,劳动实践部分占总成绩的60%。
2.理论教育部分成绩直接采用线上考试成绩。
3.劳动实践部分成绩评定标准见下表。
序号 |
评定项目 |
分值 |
1 |
遵守劳动纪律,出满勤 |
20分 |
2 |
尊敬师长,服从安排,注意安全 |
10分 |
3 |
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未出事故 |
50分 |
4 |
劳动工具、胸牌等无损坏,按时交还 |
10分 |
5 |
不怕苦、不怕累、劳动量大,表现突出 |
10分 |
6 |
迟到、早退、串岗、离岗一次各扣5分 |
7 |
旷课一次扣10分 |
4.连续2天未参加劳动或累计劳动不满4天者,成绩为不及格。
5.《劳动教育》课的考核成绩应及时录入成绩系统。
七、其他要求
1.《劳动教育》课的时间安排
上午:周一至周五:8:20~11:40分;
下午:周一至周五:15:00~16:30分;
周二、四下午不进行顶岗劳动。
2.《劳动教育》课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学生劳动期间统一戴胸牌,劳动课期间晚自习照上。
3.辅导员、班主任要履行工作职责,对学生加强学院规章制度及人身安全的教育。
4.《劳动教育》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修,不能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5.学院各部门每学期开学前要配备好任课教师,规划确定劳动任务及岗位,保证《劳动教育》课的教学任务落实到位;探索与校外公益机构合作建立公益劳动教育基地;有条件的,可在校内因地制宜,开辟学院劳动教育基地。
6.学院各部门每学期必须将《劳动教育》课的开设列入工作计划,要组织好学生的顶岗劳动,学院将此项工作列入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八、附则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00001.
附件1:
《劳动教育》教学计划表
学年 第 学期 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 |
计划学生总数 |
任课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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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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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教学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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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批: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批: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劳动教育》教学总结表
学年 第 学期 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 |
学生总数 |
任课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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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落实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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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心得 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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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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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注:1.根据教学计划按学期总结;
2.本总结由部门、教务处负责审核,作为任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