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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立足包头市,面向全区,辐射全国,培养、服务铁路建设与运营管理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行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发展非学历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承担铁路以及地方经济相关行业在职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人才资源和技术支持。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五定”方案的批复〔201183号),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经费实行全额拨款,为副厅级事业单位,列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序列管理,其教育业务由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内设26个处级机构,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0个,教学机构10个,教辅机构6个。

10个党政管理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党群工作处、组织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10个教学机构包括:铁道工程系、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系、铁道通信信号系、铁道机车车辆系、建筑工程系、机械工程系、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部、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中心、体育教学部。

6个教辅机构包括:科研产业处、轨道交通研究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11494万元,支出11494万元,2017年决算收入17456万元,支出13753万元。决算收入支出增加的原因如下:

12017年年中争取财政专项资金,调增预算收入及支出。

22017年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社保改革,增加人员经费收入及支出。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9475.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7,456.0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19.61万元;支出总计19475.66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722.4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367.39万元,增长20.90%;支出总计增加3,367.39万元,增长20.90%。主要原因:一是专项资金增加,所以专项收入支出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增加,是由于继续教育处培训费增加所致;三是学生奖助学金支出比上年度增加263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45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85.88万元,占99.00%;其他收入170.18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3,75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6.19万元,占83.40%;项目支出2,287.07万元,占16.6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280.6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94.76万元;支出总计19,280.6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556.24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200.76万元,增长19.90%;支出增加3,200.76万元,增长19.90%。主要原因:财政拨款专项收入增加,相应专项支出增加。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72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7.33万元,占83.20%;项目支出2,287.07万元,占16.7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37.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45.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5万元、津贴补贴36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38万元、绩效工资28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006、住房公积金425万、物业补贴144万),较上年增加125.5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物业补贴支出144万元;公用经费3,492.13万元,主要包括: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如办公费181万元 、水费131万元、电费104万元、取暖费647万元、物业费391万元、维修费231万元、培训费14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8万元,较上年增加394.8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联合办学费及培训部支出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84万元,完成预算的74.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23万元,完成预算的51.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37万元,完成预算的6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24万元,完成预算的98.1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学院响应国家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决算上年减少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决算较上年增加2万元,与上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费用决算较上年增加1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开拓国际业务,国际交流中心正式运行,国际交流合作增加因公出国,因公出国费用决算较上年增加10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9.8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23万元,占11.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37万元,占44.90%;公务接待费支出39.24万元,占43.7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23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5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教学调研考察及教学业务拓展。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37万元,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车均运维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2.22万元,主要原因是学院严控“三公”经费,全部为正常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9.2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9.24万元,接待196批次,共接待3,601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学院招生宣传招待费;二是学生就业产生招待费;三是日常招待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47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46.69万元,降低9.7%主要原因: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9.86万元,比2016年减少751.78万元,降低29.6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学院加速发展,采购量加大;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3.05万元,比2016年增加288.98万元,增长65.10%,主要原因是:学院建设期,采购工程需求量加大;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2.04万元,比2016年减少207.26万元,降低25 %,主要原因是:2017年学院各部门上报的服务采购金额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比2016年减少3.00辆,主要原因是:三辆一般公务用车为超出使用年限,正常报废。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主要是教学用装用设备,比2016年增加2.00台(套),主要原因是学院正常添加教学用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设置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承前启后之年,“十二五”期间,学院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通过教育厅审核立项,这意味着“十三五”期间学院的内涵式发展将紧密围绕示范校建设这一目标进行。学院将继续以铁路专业为主,以服务区域经济的轨道交通、机械、建筑等多专业协调发展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相结合,立足铁路,面向社会,服务地方,辐射行业,培养胜任生产、建设和管理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继续坚持铁路办学特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为引领,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深度与广度,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办学水平,通过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验收,基本达到国家级示范校建设标准。

1)稳定办学规模。通过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整合、调整人才培养层次,到2020年学院在校全日制学生规模稳定在12000人(含非全日制折算),继续教育人数达17000人次。

2)合理调整结构。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双主体”教育模式。到2020年,按照新专业目录调整和增设符合产业升级需要的新专业8-10个,建成17个院级重点(品牌、特色)专业;积极争取国家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1—2个;新建“校中厂”2个,“厂中校”7个,新增校内实训(实验)室20-25个,校外实训基地20个;纸质图书藏书量达到60万册,电子图书、期刊达到70万册,数据库5-7个。

3)推进人才兴校。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十三五”期间,学院继续扩展人才引进渠道,将建设一支专兼结构合理,教育教学水平高,社会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力大,能够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及管理团队。到2020年,专任教师总量达到500人,兼职、兼课教师达到170人,确保“双师”素质教师达到专任教师的85%以上。

4)提升办学层次。学院将顺应全方位构建职业教育体系的需要,突出创新创业教育,探索高职与本科院校衔接的应用本科直通教育模式,尝试中职与高职衔接的直通培养模式,推动“3+2”、“3+3”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系统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扩大和畅通学生继续深造的途径与渠道。到2020年,将在试办应用型本科专业基础上,不断增加应用型本科专业个数,提升学院的办学层次和水平。

2、项目评价总体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开展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技创安“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全区高校要在“十一五”期间建成“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视频监控管理体系。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增加技防设施,提高学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程度,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学院正常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进行,构筑安全防范壁垒,创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项目总体目标为2015年底,构建完成“1个应急指挥中心(校园视频监控中心)、2个网络(校内安全管理网和校外安全信息共享网)、3项建设(人防、物防和技防)、4个基础(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管理和巡更系统)”的目标。第一阶段财政资金预算总投入650万元,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实施成本指标方面,按成本预算控制,精心设定招标参数,节约了大量资金。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显著。该项目运行以来,得到了师生的肯定,优良率、满意度为95%以上,超过了预期设定值。自评综合得分:89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娟娥      联系电话:0472-525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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